尊敬的各位老师你们好!我有一问请各位老师帮助解答;我叫周飞家住四川省达州市桥湾乡正街78号,身份证513021197506068579,1992年9月到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上班,职务是推土机驾驶员公司从没签过合同和买社保,2017年4月公司要求签合同我就提出买社保,公司不同意我拒签于28日开除公司,东奔西跑到2018年6月攀枝花市东区劳动仲裁,8月28日下午到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开庭时间是3点10,由于请的证人83岁心脏也不好天气热也不能走快,到10庭时间超了2,3分钟法官陈雨婷直接判拆诉处理,我们到庭连法官和书记员人影都没看见,当时公司律师还在,解释迟到原因还是无果,请问该如何办理。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涉及到了劳动争议。在本案中,您与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以及是否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解除了您的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劳动争议过程中,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