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外边上班的一个员工 今天我上早班 因为是奶茶店嘛 什么都得煮茶 我刚准备煮茶 就有两个小姑娘来买茶 然后由于电脑还没开 钱就先转到了我的账上 我准备一会在转回去 钱又不多 就36人民币 然后我就继续煮茶 可能就是忘记了 然后就忘记转了 后面中午老板娘来了 她就看见少了两个杯子 那两个小女孩好像又回来买茶了 我才记起来 然后她呢 就开始吼我了 一句话都不让我说出来 一点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 然后就说你走吧 工资也别要了 我就想知道这样被冤枉真的合法嘛?都不听我解释 而且我工作了十三天了 第一个月工资是我1700 十三天她说不给就不给嘛?谢谢你了律师 帮我开导一下 十分感谢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要向您表示深深的同情和理解。遇到这种情况确实让人感到非常困扰和不满。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的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如果雇主没有提供这些基本权利和福利,那么他们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拨打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反映您的情况。 如果您的工资被扣留,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要求追回被扣留的工资。 在可能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您保留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好运! 此致,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