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在煤矿上班,得肺癌了,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内吗
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依据该条法律规定,您在煤矿工作期间不幸患肺癌,符合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处理。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同时,对于涉及工伤保险的相关事宜,请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