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刚刚领证结婚,婚前他父母首付百分之六十为他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不久我用娘家的钱(在我名下的银行卡)一次性还清了贷款。现在婚姻出现了问题,离婚的话,房产我能占多少?能拿到百分之四十嘛?
14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已经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他的名字下,并且您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那么您有权分得一定比例的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个人购买的房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或一方已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份额,否则通常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承担了房贷,而您也使用了自己的资金来偿还房贷,则可以推断出这部分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处理房产分割时,您可能能够获得与您在购房时所投入的资金相匹配的部分权益。 不过,具体的分割结果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价值、您的贡献程度、以及您是否曾经对家庭生活作出过重大贡献等。最终的分割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