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男方购买,婚后他一直在还贷款。离婚后,我的离婚协议上,有写明房子三年内贷款还清后归女儿所有,女儿的抚养权在我手上。现在男方把我赶出房子,门锁都换了,说房子三年后才归女儿,现在还在他手上,不允许我住。请问这是真的么?我不能住?
2025-02-23 04:1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之间的争议。 首先,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并且一直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那么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时双方没有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意见,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女儿享有对房产的继承权。 其次,关于居住权的问题,法律规定,一方可以基于所有权要求对方搬离自己的住宅。然而,这种情况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租赁期限届满、租约终止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原房东无法继续使用其住宅等。此外,居住权的行使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和其他人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