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三个月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 我已经辞职 店里和我说 三个月试用期不签合同 我去的时候和我说15天试用期 现在又说三个月试用期 怎么办
3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店家未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补签,并主张相应的赔偿金。 如果您已经辞职并离开该店,那么您有权向店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直接向店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此外,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单等,以便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