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因为对我不满意,叫我不去上班了,工资人力资源公司给我出,可是人力资源公司和我签的合同上写没满一个月离职会被扣20%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5-09-21 07:16首先,您应该了解您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您的老板要求您离开公司,并且公司没有提供完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拒绝离开。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人力资源公司与您的合同条款,通常情况下,这种条款是无效的。除非您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雇主无权扣除任何费用。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人力资源公司仍然坚持执行该条款,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