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13年了,前面7年公司都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现在我不想干了,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和赔偿前面7年的各种保险吗?
2025-10-04 10: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您在前7年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举报,并要求其补缴。 此外,您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缴纳期间的利息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利息损失。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收集充分证据证明您的主张,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