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肇庆市是不是从7月1日开始,最低工资标准是1550元吗?我们单位没有按,新标准升工资,反而个人社保扣多了二十几元,我们原来的合同工资是1350元,而且我们的领导说,原来合同不过期,是按原来合同工资发放的,再签新合同才按新标准,请问这单位合法吗?
2025-10-04 08:59你好!关于你所提及的问题,我需要澄清一些基本的事实。首先,肇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费用等因素确定的,并且会定期进行调整。其次,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来执行。如果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或违反了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该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然而,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的合同工资为1350元,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这意味着你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联系劳动监察部门。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 寻求法律援助。你可以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帮助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出仲裁申请。你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由专家裁判解决争议。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适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