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4日住院接受胃部手术6月1日复职,公司以没有工作为由停发了我4月5月工资。我能否要求劳动仲裁讨要2个月工资并且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经济赔偿。医院诊断书病例出院小结齐全。经济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4-12-09 21:27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有权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并且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医院出具了详细的诊断书和病例,可以证明您确实因病无法正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病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以此来获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关于经济赔偿的问题,这通常是指在劳动者依法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由于企业违法解雇劳动者而应给予的补偿。一般来说,经济赔偿的标准是依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法院裁决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