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假规定车间主任能批三天,三天以上要经理签字,我请假6天车间主任都批了,没找到经理就没签成,事比较急就回家了,但是在第四天就把我算旷工3天算自离处理了
2024-10-06 06:30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请假制度和旷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费。”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车间主任批准了您的休假,并且该假期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那么您可以享受相应的加班费待遇。 然而,当您的假期超过了法定期限时,是否需要经理签字的问题则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政策。一般来说,如果员工连续工作时间较长,可能需要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才能结束假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间主任已经同意并批准了您的休假,而没有及时得到经理的批准,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过,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请假流程和要求。 至于您被认定为“自离”的行为,这通常意味着您未按约定的时间返回工作岗位,可能会导致单位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未违反任何规章制度,可以考虑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