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怎样算违法解除合同?我是劳务派遣在一家医院做挂号收费,现在医院说要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赔偿一年二月的赔偿工资吗
2025-04-01 09: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如果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合法解雇。但需要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不能胜任工作或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 关于赔偿的问题,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