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工作了有9年,今年工厂转让了另外一个老板,到了现在工厂没事做,老板就把我工资结清了,算不算辞退了,能申请补偿吗
2025-03-22 15: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明确您的权益,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诉求。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