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十五六年,一个部门卖掉了,我们也一块过去工作,可以要求补偿吗
回答数:502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您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需要考虑您的工资水平、服务年限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您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有疑问,建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咨询。 此外,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顺利进行维权。祝您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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