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仲裁的案件已经55天,还没人通知结果,今天拿着医生开的病假条去厂里请假,厂方不接受怎么办?在厂里工作6年多得了肝硬化失代偿期,住院后问厂方要才知道厂里一直没给交社保,解决办法就是把住院费按80%给报销,2017年2月的社保开始给缴,最后一张劳动合同是2013年10月6号—2016年10月5号得病是2016年11月27号我们该怎嘛办?
2024-11-23 10:57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公司沟通。您可以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力资源经理,说明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有任何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应得的待遇,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提供医疗证明和诊断书。如果您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和相关治疗费用的单据,这将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指导您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考虑其他选择。除了上述方法外,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一定要收集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诊断书、治疗记录等,以便为后续的诉讼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对待,避免情绪化的言行,以免对自身利益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