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咨询,公司以我晚发每日的工作总结为由,扣除我的工资,说是入职须知里有,但是我不记得有这条规定,而且主管这件事的主管平时根本不管,最后要扣钱了,就开始说这件事,同事都已经被迫离职后,我觉得公司是想这件事逼我离职。这个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2025-10-15 15:0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和公司的管理政策。如果您在入职时并未收到与工作相关的书面说明或文件,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一份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期望。如果这份文件中确实包含关于按时提交工作总结的规定,并且该规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并寻求解决。 然而,如果公司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就执行了上述规定的任何部分,这可能会构成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正式的投诉流程来解决问题,或者选择采取更直接的方式,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请注意,作为法律顾问,我会强调,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法律术语,而应使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对于具体的法律建议,最好还是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获得最准确、最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