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家广东公司签的员工合同,工作地也是广东,但是却是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工资也是那家公司发,两家公司存在着外包合同,但我没有跟那家签过合同《两家公司法人名称都不一样》,小孩上学去查个人税才知道我在的这个城市没有税记录,交的税社保是另一家公司所在的城市,弄的小孩社保积分入学都入不了,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申请补偿吗?
2025-10-15 15:21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与这两家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有效,并且两家企业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外包合同关系,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还需要考虑如何解决孩子在当地的教育和生活问题。由于孩子的户口和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孩子无法正常参加当地学校的招生考试或者升学。因此,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联系当地教育部门了解相关政策,看看是否有特殊的政策可以提供帮助。 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员或朋友愿意接收您的孩子,也可以考虑将孩子转学至其他地方接受教育。 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要注意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处理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