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公司的暑期工,我面试的时候没有人跟我说有试用期(14天),我干了12天,跟一个人吵架了,然后被辞了,我就走了,发工资的时候,行政说我没有工资,说我没有过试用期
2025-10-15 14:06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公司工作期间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在14天的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作时间和相应的加班费。 首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详细说明您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和离职原因,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日志、聊天记录等。如果公司不承认您存在试用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其次,如果您认为公司在解雇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例如未按规定进行试用期评估或未能及时通知您解除劳动关系,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收集充分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