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暑假工没有签合同,但是做到中途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想要辞职,公司拒绝支付这几天工作的工资,那这个工司的做法合法吗?
2024-12-01 23:39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必须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雇佣关系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雇主不遵守这些规定,雇员有权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并可能有资格获得赔偿。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时间并且认为工作不适合自己而提出离职,那么这通常被视为一种解除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您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行为不当,否则雇主一般不会强制要求支付这段时间内的工资。然而,具体是否需要支付工资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以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明自己已完成工作时间和工作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