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9月28日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当时我人在外地),签约方式:买方与中介签好字后复印发到我邮箱,我再打印出来签字并发回到中介邮箱。 现在由于买方以不符合购买条件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据我在网上查询得到证据,买方是工商个体户法人,而且他的营业执照已注册8年,目前仍在营业。我想起诉买家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解约,约定金是总房价的20%,总房价是270万元。
2024-07-07 09:1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买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即使签约方式是通过电子文档进行的。电子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得到体现。 买方以不符合购买条件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您需要首先核实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购买条件的具体条款,以及买方是否确实违反了这些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买方并未违反合同条款,那么买方的拒绝履行合同可能构成违约。 您提到买方是工商个体户法人,且营业执照已注册8年且仍在营业,这可能表明买方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如果您决定起诉,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总房价的20%,即54万元。 在起诉前,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副本、电子邮件往来、买方的营业执照信息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