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在单位工作,手指甲被砸伤,去医院检查完,之后又被领导强制回去工作,7月15日手指甲发炎,需要做拔甲手术。。手术做完之后在8月9日的时候我把报销医药费的票据(病历本,发票,打车票)全都交到单位,第二天就只把发票给我了,说打车费不给报,其他的费用在一个月左右就能报,病历本我也就没在意。。然后到了十月中旬,还没给我报,我就给外服打电话,外服说根本没收到我的医疗保销申请,也没有工伤认定,我给单位领导打电话,他们一个推一个,后来我又重新填了一份工伤认定。十二月一号我去外服,外服跟我说工伤认定下来了,但是由于没有病历本不给我保销。科世得润到现在也没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的这个钱还能报出来吗?
2025-03-19 17:0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您应该及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 如果您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但仍未得到报销,建议您再次联系社保部门或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依法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还需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