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派出所改名字,户籍部告诉我,所长要签字,国家规定一定需要登报一个月?而且还要找回以前旧身份证?
2025-02-14 11:34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更改姓名时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如果需要修改姓名,建议您先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请更名,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您认为自己曾经丢失过身份证件,请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新证,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同时,在更名过程中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于后续处理。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