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在单位辞职后,拖欠一个月工资,现在还可以追究么
回答数:572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在2011年在单位辞职后,由于单位没有及时结清您的工资,导致您产生了损失,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和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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