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事业单位的临聘员工,干满一年后,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今年9月份我从用人单位辞职了,目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方公司说,他们一直不知道我辞职的事情,用人单位没有通知他们。现在第三方单位要求我全额补偿他们的损失,态度恶劣。
2026-02-23 19:12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向我们咨询关于您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在离职前已经完成了至少6个月的工作,并且在离职时未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离开工作岗位,那么您有权享受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还有权要求其补发所欠款项。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在单位和第三方公司的双重雇佣关系下工作的,因此您应该首先与第三方公司沟通解决赔偿事宜,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和要求。如果第三方公司坚持要您承担全部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工会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