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8年三月辞职那二月份过年放假13天其中值的工资公司能扣掉不给么?还有公司之前出钱让出去学习现在要扣钱我能用工资和原本扣的基金抵吗?如果我不办理离职直接不上班了有什么影响么
2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两个问题。 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扣除其工资,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即使您在2018年三月辞职后,在2018年二月期间过年放假13天,并且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公司也不能扣除您的工资。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公司之前出钱让出去学习”,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是自愿选择参加该培训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可以视为员工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的必要支出,可以在计算工资时予以扣除;但如果公司强制要求您参加此类培训或者强迫您支付高额培训费,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退还相关费用或赔偿损失。 再次,关于您的第三个问题。“如果我不办理离职直接不上班了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不及时处理离职手续,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 -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影响个人档案记录,可能导致未来求职困难; -长期未缴纳社会保险,可能面临补缴风险。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离职手续。同时,对于公司的培训费用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