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厂里上班的,工资记件制,有时候工资高了,厂方就留下一部分不发给我,说是等工资低了再补发,这样算不算拖欠工资啊
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不得无故扣减或拖欠员工工资。如果企业有理由认为员工的工作表现不佳或其他原因导致其工资低于正常水平,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工资,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坚持将部分工资留作以后发放,则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说明情况。 如果您对工资分配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