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室内装修工作。工地上缺人,就叫了个人来帮忙。上班不到半个小时就把手锯伤了。请问,我需要负责任吗? 没有签订合同,就是打个电话叫来帮忙的。
2024-07-23 07:41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条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该工人在工作中受伤,那么你应该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你认为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工人受伤的,比如设备故障等,你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并且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同时,你也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监控录像、照片等,以便证明自己的主张。 最后,建议你在与对方协商解决之前,先了解清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