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的老婆的名字,我们私下书面协议如果她提出离婚房子的所有权则归我。这种书面协议有没有效,在法律上讲大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吗。
9天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的权利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用益物权是指基于土地使用权而取得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中涉及房屋等不动产时,通常会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其归属,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协议就自动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不一定会优于房产证上写明的姓名。 对于您提到的书面协议,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或者双方签字盖章,则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法律规定,未经登记的民事行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即使书面协议明确表示房产归一方所有,但如果另一方对此有异议并主张自己的权益,法院可能会认定该协议无效或不可执行。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房产证上只写明了配偶的名字,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有其他形式的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记录、共同居住的证据等。这些都可能是支持您主张房产归您所有的关键依据。 综上所述,建议您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和证据,确保能够充分证明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更加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