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经过是,在15年11月别人借我几十万,年息24%,借期1年说做房地产,在16年的到期前三个月也就是8月份电话他要准备还钱了,此时他才说地产出了问题,要法院把房子判给他再做拍卖才有钱还给我,说要等开庭,就这样陆陆续续也打过电话或当面催他把钱还过来,一直到今年5月份让他重新写了借据并按手印,要求他17.8.6还清的话我可以不要6,7,8月的利息,今天联系他又说拿不出钱,也没说可以还清的时间,还是说要等拍卖房子才有钱.
我想请问下律师,
1.我要怎么操作保护自身权益
2.24%的利息合法吗?
3.我要怎么去核实他确实有房子在等着拍卖
4.另外借钱的人也60时多岁了,要是人挂了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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