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井下工人,在工作中右脚1、2、3趾骨骨折,我平时工资在9000左右,为什么工伤期间只给我3000元,这样合理吗,在就是我以后要是跟单位一次性算帐,工伤期间的工资,从里面扣出吗?
10天前您在井下工作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的工伤赔偿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您的单位没有按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关于一次性结算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这些费用是需要从单位或个人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扣除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赔偿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及时与单位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