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2年前因工伤,瘫痪在家。两年前我方向受伤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也是被告方户籍所在地),当时我方申请了财产保全(2套房产),2年还没有判决结果。(对方有关系,怀疑法院故意拖延)现在马上要过了财产保全期限(2年),法院我要申请续保,但是法院说要我方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或者存折),请问有这个说法吗?如果我方没有经济实力,是个穷人,就没有办法申请财产保全了吗?
2024-11-04 13:42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财产保全的续保请求。 联系法院。首先,您可以直接与负责案件审理的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员联系,说明情况并询问是否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继续获得财产保全。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经济条件可能有限,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通常能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 寻找替代措施。除了财产保全之外,还可以尝试其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例如寻求调解、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以获取赔偿。 重新评估财产状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无法负担财产保全费用,可以考虑重新评估自己的财务状况,并与家人讨论可能的解决方案,比如共同分担费用或是寻找慈善组织的支持等。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有权要求法院解释其决定和理由,并且有权根据需要进行上诉。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