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8月16在上海金山亭林镇日铭电脑上班,和泉仁劳务公司签了三年合同,且12月26曰与厂方签了转正合同,而不是我劳务主体责任人冯民军欺骗我回家过年过完年再找他安排好岗位为由把我厂证骗收回,而到2017年2月27号找他时反脸不认帐,他说厂里不要我了,跟他无关,我拿出合同指他说,你不是我劳务,你有什么权利收厂证,骗我离职,且上班工资4天没发给我。律师我可以告他吗?
2024-09-07 14:21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并要求对方支付未发放的工资。 其次,如果对方拒绝配合或者拖延处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病假工资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委托律师代理您的诉讼事宜。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在法庭上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协商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引发不必要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