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申请人,因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单位,结果劳动仲裁仲裁员因工作疏忽忘了给被申请人下达开庭通知,开庭并且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书上是有仲裁委员会的章的,裁决书领取后又通知我说裁决书是无效的,要重新开庭,我想咨询下领取的裁决书是否有效,我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仲裁流程没有任何问题因为仲裁员的工作失职造成现在的情况该怎么继续维权
16天前首先,关于裁决书的有效性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在开庭后才得知裁决书的内容,如果该裁决书已经送达给了被申请人,并且其有时间阅读和理解该裁决书的内容,那么该裁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法院撤销或变更裁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该裁决,理由为仲裁员的工作疏忽导致裁决不公。 请求法院对裁决进行审查。如果您认为该裁决存在错误或者不公平,可以请求法院对该裁决进行审查。 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除了通过法律途径外,您还可以寻求与单位协商解决纠纷,或者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考虑到案件较为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代表您参与诉讼,以获得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