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五个月、每个月都扣押金、还没有签劳动合同、提出离职后、押金不给、就申请仲裁了。请求事项~1、押金、2、四个月的双倍工资、3、一个月的赔偿。今天开庭了、仲裁只支持了前两项。但单位只同意给押金、双倍工资不给、最后就那么散了。也没有宣布仲裁结果。 当初我离职经过单位领导人同意、并在离职第二天给了工资、现在却改口说我强行不去上班、造成单位损失、要告我!我想知道1、仲裁委员会这次开庭算是调节吗?还需要在开庭么?3、单位现在只想给押金、并提出要告我赔偿她们的损失、我该怎么办?需要准备什么
2026-01-12 17:33针对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调解的可能性。根据您提到的情况,可能在开庭时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能接受调解,通常情况下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再次申诉或提起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考虑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要求对剩余的请求(双倍工资和一个月的赔偿)进行审理。 准备材料。在准备任何法律程序之前,确保了解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技巧。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规定、合同条款、工资支付记录等。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处理此案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策略。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及时与有经验的律师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