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法定代表人章建宁提议召开股东会议,向A市商业银行贷款4000万元,但其他股东不同意再举债,而想要将项目卖掉。此后,章建宁为了项目能正常开发,私刻公章,与A商业银行签署了《贷款协议(三)》。
2025-02-27 10:4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的意思表示,其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的重大事项,包括对外签订合同等。因此,法定代表人章建宁在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与A商业银行签署的《贷款协议(三)》是有效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协议(三)》中可能包含了一些不合理的条款或条件,如要求承担高额利息等,这可能会损害到公司的利益。因此,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建议公司应当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可能地维护自身权益,并且应当注意合同的有效性,避免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