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被告7月18号拿的离婚判决书 法院为什么说8月5号判决书才会生效呢
2024-12-11 10:24在婚姻法中,法院判决书的生效日期通常是指送达当事人的时间点。一般来说,如果判决书是在法庭上宣判后立即送达给当事人的,则该判决书自送达之日即为生效。然而,有些情况下,如需要公告送达的情况,或者由于特殊原因导致送达延迟等情况,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可能会有所推迟。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7月18日是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时间,那么根据一般情况下的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定,判决书可能在7月19日或之后才被送达至被告手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所说的“8月5号”可能只是指送达判决书的具体日期,并不意味着判决书的正式生效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生效日期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认。如果您对这一问题有疑问,建议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询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