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先签字后补公章合法吗 比如说合同是6月5日签的,公司的章是6月25盖的,请问这样合法吗?谢谢
2024-10-28 13: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实践中,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在签署合同时约定是否需要盖章或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合同是在6月5日签署,并且公司印章于6月25日盖上,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讨论并咨询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此外,如果您对合同的内容或条款有任何疑问,应尽快向法律顾问咨询,以便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