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子。也就是房产证户主的名字是我的。我把我的房子给母亲和继父免费居住。我一直从来没有在该房屋居住过,如果该房子发生火灾或者其他需要赔偿的事宜。请问我有责任吗?
7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对房屋的使用应当是基于所有权而非使用权。如果您没有实际使用或居住于该房屋内,则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您因管理不当导致房屋损坏或者引发其他损失,可能会被视为有过错的行为,从而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并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另外,如果您已经同意无偿提供房屋给他人居住,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为这些行为负责,因为这可能导致您成为房客的责任人之一。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责任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与当地的房地产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