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离职,经理说按旷工一个月后给离职证明,这样好吗?有什么影响吗?
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员工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且需注意试用期的提前通知期限。 如果您的经理要求您按照旷工一个月后再提供离职证明,这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包括加班费等,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其次,即使没有正式的旷工记录,公司也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补偿和安排,而不是仅仅通过口头承诺来规避责任。 因此,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告知您对提前离职的理解和期望,争取得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同时,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避免因为此事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