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是搬迁至外地江苏,只是将车间设备搬到外地,开了个江苏抬头的公司,如江苏仪通,上海厂房卖掉了,而我所在的上海仪通公司主体没变,没有注销,并搬到不远的办公楼并留下4人,与另外15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并约定赔偿两个月,协议上解除日是9月30日,所以非要我去上海仪通新租的办公楼做到9月30日,请问这样合法吗?在上海仪通还存在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赔偿两个月工资合理吗?
2025-01-17 22: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进行裁员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如果您的公司在异地搬迁后,确实需要裁减员工以实现经济上的平衡,那么这样的做法通常被视为“正当性裁员”。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被要求到新办公地点工作,这可能涉及到一些不合理的条件,例如要求您离开原单位或拒绝接受新的工作岗位。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规,因此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关于赔偿两个月工资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同意该公司的提议以及其赔偿的具体金额。如果您认为该赔偿不合理或者不公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如果您对公司的裁员决定有疑问,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沟通,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如果情况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委托律师代理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