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现不满一年因身体原因提出离职,用工单位不发工资
2025-02-12 09:58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提前30日通知的条件,并且确实存在身体健康状况影响到工作的事实,您可以向用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工资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尽快与用工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并表达您的意愿;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寻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帮助,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解或裁决; 在等待处理过程中,尽量保持积极的态度,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