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届毕业生,2016年7月来到某家公司实习,签订了实习协议,协议规定,拿到毕业证转正后,必须干满一年,才可提出离职,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3000元和实习培训费用(协议写了实习培训费用2500每月)。毕业后,到该公司报道,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工作了四个月,由于工作加班太严重,想离职,请问需要赔钱么?
2025-02-12 10:10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需赔偿用人单位任何损失。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立即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或赔偿金。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并解除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