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轻油生产,轻油是可以加到机动车里代替汽油使用的,所以单位有十几个人有摩托车,都是加的轻油使用。单位有门岗保安,也是有摩托,也是加的轻油,只是有时是在单位人员加油过程中剩下的给他,有时是自己去岗位上接油的,还有岗位人员私自给他提油。就是这个门岗,把积攒下来的轻油一直在进行买卖。就在上个月卖油的人被派出所抓住了,咬出了他提供的油,他被抓走后又咬出了几个单位上给他供过油的人。派出所找单位协商处理,单位处理是让有摩托的人一人掏五千,不掏就没工作了,有些人掏了,但我没给他供过油,只是有时加满剩下的给过他,看着他也是加到摩托里的,单位找我谈不交就要处理我,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办
2024-09-25 07:20您目前的情况可能涉及到非法经营和销售危险物品罪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经营活动的行为。而销售危险物品罪则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行为。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向他人提供非法销售的油品行为,那么您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了解具体法律条款,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单位沟通,争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此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