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考研结束后按照学校要求去寻找实习单位。在招聘网站搜寻后我通过了武汉加州汇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人事专员的面试。当时谈好的薪资是每个月两千五的底薪加上招人的提成休息是每月休息四天。我是今年初十正式上班,在工作期间我发现这家公司不签合 同,不给给休息假期。老师要求大四学生回校写论文,我就于三月十五号提出来辞职,四月一号正式离 职。工资四月十五号打到银行卡里。今天我们经理跟我说我的工资没有了,反倒欠公司五千多块钱。她给的理由是我们公司从3月23号开始一天至少要招两个人,少一个扣十块。这个事情我是知道的。但我不知道的是扣钱居然还要翻倍,第一天扣十块第二天就扣二十。我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
15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的三百倍的加班费。此外,如果公司在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加班,也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请您及时与公司的负责人沟通,了解其解释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补发工资和赔偿金的可能性。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请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工作证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