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5年7月到我们当地县医院工作至今,到现在我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人设局下文我有编制,现在我要辞职,这种情况下医院和人设局有没有理由不允许辞职?非常期待回答。
2024-12-07 12:0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您已经到了合同期限,且未签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工资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建议您尽快与医院或人设局协商解决此事,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