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部门做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做了十几年,现在被辞退,赔偿1000元。
2024-06-30 09:53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护。如果劳动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了十几年,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应视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劳动关系。 被辞退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被辞退的劳动者工作了十几年,仅获得1000元的赔偿显然是不合理的,可能远远低于法定的经济补偿标准。 建议劳动者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自己的权益并要求合理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年限,以便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