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在校生,暑期在一家辅导机构当老师。老师负责前期招生和后期教学。现在由于教学点被人举报导致教学活动不能进行。但是负责人就不同意给我招生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4-11-10 00:29作为大学在校生的你,在暑期担任辅导机构的教师,并且参与了招生和教学工作。如果你因为教学点被举报而导致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而你的负责人不支付你应得的招生工资,这种情况可能是有争议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考虑,如果你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这份工作(比如招聘广告或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并且你的行为符合培训服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 然而,如果情况复杂或者存在其他未尽事宜,建议你与负责人沟通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复印件、培训记录等,以支持你的主张。 总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重要的,但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也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伦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