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在2017年11月7号下午,在那个遵义市虾子镇这一个工地上施工的时候,不小心那个东西砸到眼睛上面。眼球破裂,在他住院时都没有报工伤。因为入院的时候是他工头带他入院的。我离开工地远,我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办的差不多了,现在的意见,我想是报工伤。这样子对我们有没有什么好处。还有一个医院这边工伤的流程又是怎么处理?他那个公司是重庆建工
2025-02-28 05:04您好! 首先,关于是否应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工伤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性质。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经过。 是否有第三方责任。 工伤人员的受伤程度。 如果您的父亲在工作期间遭遇了工伤,并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那么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如果您没有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能会错过获得工伤赔偿的机会。 对于您提到的“工伤的流程”,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 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申报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如果认为有必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专家进行鉴定。 至于您提到的“重庆建工”公司的态度,建议您直接与该公司联系,了解其对工伤赔偿的态度及具体处理方式。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希望您的父亲能够早日康复,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