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您好:我在一间准备营业酒店内参加培训,但是这间酒店没有帮我们签订贷用合同,十月二十五号开始培训,承诺十一月十六日发工资没发,要推到十二月十六日发工资,但是做到十一月十六日,发生不愉快的事,我次日辞工不做,现在她说培训没工资,说我们不做不跟她早说,当时招聘的时候没签订任何合同,说工资一分钱都都不发给我们,请问按照劳动法我们能否拿到工资吗?
2026-01-12 21:4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在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按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也规定了劳动者有权主张加班费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强烈建议在入职时务必详细阅读并明确约定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相关条款,并保存好所有相关文件记录以备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