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人在工地给我干活 我开工资 工人在干活的时候用工具把手伤了 没有断手指 事后我带他看好了在医院 并且出院了 后来说是手疼不能干活 在老老家修养了大概四个月的时间 在给我干活的时候我是每天给他发工资是200元 现在他说在家休息了四个月要按每天200元给予补偿。这个事情要怎么处理 有什么补偿办法和规定吗
2024-08-05 19:00这个问题涉及到劳动法中关于工伤赔偿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在雇佣关系中,如果雇主不为雇员投保工伤保险,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您已经支付了治疗费用并取得了医疗证明,那么您可以向对方索要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数额应根据受伤程度、治疗情况等因素确定。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